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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上饶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来源: 时间: 2014-05-23 08:36:34 阅读:加载中

2014年上半年上饶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中共上饶县委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日)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次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记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带一方风气的历史使命,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扎实苦干、奋发进取。在推进发展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县整体工作格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幸福上饶县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牢记政治使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先后召开了县委全会和县纪委全会,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县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敢于动真格,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把全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己研究反腐倡廉工作5次。县委、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班子抓、抓班子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机制,努力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的职责就延伸到建设那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年初,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各镇(乡、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交通局、民政局、工信委等5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了评议。制定了《上饶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上饶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对4个方面78项任务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2013-2017年全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力量,严肃责任追究,促进责任制落实。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推进责任追究规范化、制度化。年初,对2013年度镇(乡、街道)、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坚持言出法随,对少数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甚至不抓不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到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上半年,我县对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项要求,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各项要求,结合上饶县实际,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清政为民、服务饶城、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谋划,融入发展全过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决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上饶县得到及时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坚决贯彻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上饶县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即“五十六条”),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三是明显改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大力宣传发动,积极开展活动报道,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日常督查、专项督查、突击督查、模拟办事等形式,重点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1至5月,共接到6件投诉,现已全部办结完毕,对电子监察系统中的32个单位进行不间断监察,对其中19个单位录入申请审批项目3185项进行了电子监察,并都已完成,在系统中未发现有亮红灯超时的审批项目。今年,组织人员开展了6次明察暗访,对全县所有机关单位的上班在岗情况及工作纪律进行了督查,另外还会同公安部门对部分宾馆茶楼进行了明察暗访2次,发了两期督查通报,对13单位和12名工作人员全县通报批评。坚持“有诉必受、有受必查”的原则,实行“全天候受理、快速度核查、高质量回复、严要求监督”,确保了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环节的刚性监督,确保办事行为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以人为本,群策群力,与百姓一起打造幸福西城。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群众力量,同心协力,共同打造幸福西城。一是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工作,造福于民。今年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先后进行了2次明查暗访,按照“中心办得好不好、成功不成功,关键是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的标准,重点纠正在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连心桥”作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共为民代办事项6万余件,调处矛盾纠纷5276件。上半年全县共完成规模以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9项,总交易额35195.71万元,节约资金858.35万元。全县各村账乡代理专户资金流量累计达2.43亿元,纠正和拒绝不合理资金236万元。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解民之忧。坚持依托“县委民生通道”、“县长热线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大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做到销号整改、彻底解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48件,已办结319件,办结率91.7%。开展集中清理越级访、重复访突出问题活动,对2013年度本县群众到中央、省、市纪委上访反映的问题,以及近年遗留的信访积案和无理访、缠访、闹访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三是专项治理乱收费现象,为民服务。上半年,县纪委强化纠风治理,重点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医疗机构有偿转疗及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管理问题、涉农乱收费、民生资金问题5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治理,开展督促检查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纠正违规收费12.812万元。
 
  (三)严肃案件查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注重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原则,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惩腐败份子。强化案件查办,1至4月,共立案26件,审结28件,处分违纪人员35人,其中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6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收缴违纪款46.3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检查工作,联合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及相关单位,重点对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自办和审批案件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了党政政纪处分执行到位。一是学习廉政文化,加强思想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播放《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警示片、举办党员教育活动38场次,受众达7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送廉政画册进农村、廉政文艺进社区、廉政讲座进机关等活动,在国家、省、市媒体上发表工作探讨、经验交流、廉政时评、案例剖析等39篇(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5篇、市级30篇)。在乡(镇、街道)、村(居、场)、县直单位共巡回播放案例警示教育片16场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到2000余人次。组织12个单位部门赴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学习培训,听廉政讲座、看警示教育片。二是监督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全县共查找一级风险点986个,全部纳入廉政风险档案库,确保了对风险岗位的有效防控。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三、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力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2014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以来,相应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有的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有时有执行不够到位的现象。二是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领导对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较重视,各项工作都能抓得紧,行动快,落实较好。个别单位领导对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缺乏主体意识,工作上没有从“要我抓”转变到“我要抓”,致使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受到影。三是督促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整体性强、覆盖面广、工作量大与专职人员少、督促检查力度小、整体素质提高慢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惩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首选县”,服务于民,群策群力,与百姓一起共创和谐幸福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