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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 2015-09-23 11:14:36 阅读:加载中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上饶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分别是:

  1、广丰区政协副主席翁小玲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翁小玲在兼任广丰区总工会主席期间,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违规发放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楼工程建设加班费,其个人在区政协和区总工会重复领取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电话费补贴、烤火费和降温费。翁小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总工会主席职务。

  2、德兴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汪明违规收受“红包”。2013年春节前,汪明收受有业务关系的德兴市西德招标采购代理公司经理黄某所送“红包”10000元。汪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采购办主任职务,调离采购办。

  3、余干县工信委副主任段叔茂违规操办升学宴。2015年8月1日,段叔茂为儿子操办升学宴,违规邀请单位下属同事及服务管理对象,并收取服务管理对象及单位下属同事礼金。段叔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铅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杨祥举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份,杨祥举两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车牌号:赣E6V969)办私事。杨祥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发放福利和补贴、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问题在高压惩治之下仍然时有发生,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仍大有其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通报要求,临近中秋、国庆假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确保廉洁过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切实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时间节点,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宽,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