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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反腐最强音

来源: 时间: 2018-06-20 10:33:04 阅读:加载中

2018年3月,全国“两会”在北京先后召开。“两会”中有关修改宪法议题广受关注,其中提交大会审议和讨论的监察法草案更是引起社会热议。监察法的通过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次制度“升级”,是大势所趋和民心所向,更是我国反腐败工作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两会”上指出。此次通过的监察法草案内容涉及赋予监察机关必要权限、严格规范监察程序等7个方面,对国家机构作出了重要调整和完善,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将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

监察法草案的通过是监察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其中对监察工作程序严格规定,即强调监察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也保障了监察人员的权利和安全。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中对于党员干部的考察监督、举劾兼具,会使部分党员干部企图通过旁门左道获取利益。之前,湖南省衡阳市就出现党员干部蓄意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例,以及淮南市市纪委纪检监察综合室原主任李阳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案例。监察法通过正是解决监察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及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等乱象,反腐透明化,提高群众反腐参与度的最强音。

监察法通过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监察程序;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7个方面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法制化,助力反腐工作行稳致远。(五府山镇纪委  谢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