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全党上下所有干部都在为之奋斗,努力当好扶贫发展领路人,但其中也不乏有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妄图在扶贫资金中分一杯羹;利用职务之便,谎报名单,优亲厚友;有的截留扶贫资金,雁过拔毛,认为是理所应当的辛苦费;有的直接不作为,在办公室拼数字,应付上级检查验收,搞名副其实的“数字脱贫”。面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干部作风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尤为必要。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利于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倒逼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切实把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思想教育、党性教育、政治教育加强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的认识;二、加强督导,落实工作。县、乡镇纪委要扛起责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点穴抽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发现违纪问题。三、健全制度,严肃问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对扶贫领域发生违纪违规的人或事,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和长效。
全党干部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就能打赢硬仗中的硬仗!(田墩镇 林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