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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五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郑德毅 时间: 2017-11-23 17:49:15 阅读:加载中

上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强化民警纪律和作风教育,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的优良队风,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廉洁从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大队多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对党风廉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内部管理,防止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廉政“防腐墙”,保证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抓好预防完善学习机制。大队健全党风廉政机制,坚持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民警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检查。认真落实廉洁执法的各项制度,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及时解决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教育在先,防范在前。 

严格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大队要求民警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一切事务由法律程序进行,民警要以平和的心态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树立廉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围绕规定架起反腐廉政“高压线”。大队要求民警认真贯彻各项廉政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自觉做到一身清正,拒腐蚀永不沾;并紧紧围绕“人、车、财、酒、赌”等关键环节,重点抓住易发生的“酒、车、赌”等问题,严格车辆管理,非警务活动严禁开公车,切实把好严禁酒后驾车关,严禁着警服到公共场所饮酒,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苗头,积极做好预防和整改工作,以此架起反腐倡廉“高压线”。  

出台措施夯实警风警纪。大队要求民警对外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要管好自己的口、自己的手、自己的脚。严禁利用任何机会和职权,违反廉政规定收受服务对象以及其它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购物代币券。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安排的请客接待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到管理单位吃、拿、卡、要活动。